监狱劳教系统公招480人
本次公招名额中,14个省直机关拟招录45人,其中省政府办公厅4名,省政府研究室3名,省委政研室2名,省发改委11名,省科技厅3名,省交通运输厅2名,省农业厅3名,省环保厅2名,省粮食局2名,省供销社2名,省志编委2名,省作协2名,民盟四川省委6名,农工党四川省委1名;省质监系统拟招录160名;全省监狱劳教系统30个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480名。
见习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
本次公招,省直机关要求硕士、博士学历的有26个职位,其余的职位均要求“本科以上”学历;质监系统的职位基本上要求“本科以上”,监狱劳教系统职位基本上要求“大专以上”和“本科以上”学历。
招录对象为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、非在职人员。招考对象中“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”,是指截至2011年3月25日,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(该基地为基层单位)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,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。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,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。
应届硕士年龄放宽到40岁
省直机关和质监系统报考年龄要求在18—35周岁(1975年3月25日—1993年3月25日期间出生),应届毕业
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职)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。
监狱劳教系统的报考年龄要求在18—30周岁,监狱劳教系统在职工人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,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职)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。
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网络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29日,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(www.scpta.gov.cn)。本次公招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,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%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%。笔试时间为4月24日。





